为确保场内业户及客商有一个安全完善的经营环境。进行商品交易,特制定本场规:
一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,切实作好安全防火工作。
1、严禁在档内乱拉、乱接电线,禁止使用电炉、电水煲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的电热器具。仓库内严禁吸烟。
2、不得在档内使用易燃材料装修。凡需要增加用电设施和装修的业户,必须用书面形式报请管理办公室批准方能施工,并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。
3、严禁在消防设施旁堆放杂物。不准在场内消防通道堆放货物或手推车、台凳等杂物,不准在消防通道上整理货物。凡堵塞消防通道且经教育不改者按《消防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。凡因业户违反有关消防规定引起的事故、由该业户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4、场内业户应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,经常检查档内灭火器具的有效性,爱护公共灭火设施。
二、诚实守信、守法经商,文明经营。
不准出售伪劣假冒商品,不准存放和销售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的商品。不准强买强卖,野蛮经商。
三、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,不占道经营。
1、本场营业时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。
2、营业时间外在本场进出货物,必须填写放行条并经保安员核准后方可放行。
3、不能在饰柜周边随意增加高度而阻碍他人视线,影响他人经营。
4、货物工具及一切杂物不得放在场内公共地方。
5、不准三轮车、自行车、电动车进入场内。
6、不得在商场内赌博斗殴。
7、不准外来人员进场推销、乞讨等影响经营秩序行为。
四、保持场内公共卫生。
不准在场内乱涂、乱贴、乱挂;不准乱丢纸屑、杂物、乱倒茶水。
五、节约用电
六、场内严禁留宿、吸毒、嫖娼,违者报公安部门处理。 |